《西安市城市道路命名導則》發(fā)布 道路名稱由專名和通名兩部分組成 禁止采用格調低俗、宣揚封建權貴色彩以及易產生誤解和歧義的詞語 一般不以行業(yè)、企業(yè)單位名稱命名 不得有償命名、更名和冠名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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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7-26 15:01 上傳
什么樣路適合命名“大道”“大街”“路”“街”“巷”?近日發(fā)布的《西安市城市道路命名導則》對此作了具體要求。據悉,《導則》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。 《導則》指出,道路名稱由專名和通名兩部分組成,專名應健康簡潔,符合漢語使用習慣;通名應反映所指稱道路的功能類別屬性。 專名應當遵守以下規(guī)則 ?。ㄒ唬﹫猿窒鄬Ψ€(wěn)定、名副其實、雅俗共賞、規(guī)范有序、易記好找的原則,反映道路特征和路網關系,突出指向指位功能。 ?。ǘ┎稍~應堅持與時俱進,服務于國際化大都市建設,體現時代精神風貌。為保護、傳承歷史地名,應尊重當地歷史文化,充分挖掘地名歷史文化內涵。 ?。ㄈ┙共捎脫p害國家尊嚴、妨礙民族團結、違背社會公德、格調低俗、宣揚封建權貴色彩以及易產生誤解和歧義的詞語。 (四)禁止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姓名命名。 ?。ㄎ澹┮话悴灰酝鈬嗣?、地名或者漢譯外語詞語命名。 ?。┮话悴灰孕袠I(yè)、企業(yè)單位名稱命名。 (七)不得有償命名、更名和冠名。 (八)新建道路名稱在全市范圍內應盡量避免重復,市區(qū)內的道路名稱不得重名、同音,確保道路名稱指位準確。 ?。ň牛┎捎眯蛄谢麜r,一般應以鐘樓為中心、向外輻射的方式命名,序列化命名應控制在個位數,并與區(qū)域道路序列化命名現狀保持一致。 ?。ㄊ┯米忠獓栏褡袷亍吨腥A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,不得使用自造字、異體字或廢棄的簡化字,避免使用生僻字或方言字,不得使用純數字序詞(城市環(huán)路除外)。 通名應當遵守以下規(guī)則 ?。ㄒ唬┍3滞呢S富性,用詞要準確、規(guī)范,與道路的規(guī)格、功能、環(huán)境等相對應,一般為“大道”“大街”“路”“街”“巷”等。 (二)道路通名的適用范圍: 1.“大道”適用于寬80米以上(含80米)、長8000米以上(含8000米)的道路。 2.“大街”適用于寬60米以上(含60米)、長5000米以上(含5000米)且較繁華的道路。 3.“路”“街”適用于寬20米以上(含20米)、長500米以上(含500米)的道路。一般采用“路”,當道路兩側商業(yè)功能凸顯時采用“街”。 4.“巷”適用于寬20米以下,長度不超過500米的道路,一般用于居民地。 ?。ㄈ┳呦蚱叫械南噜彽缆访麜r,一般應選取統一的起止點,如快速路、主干道、中心廣場和標志性建筑物、大型立交橋、重要的交叉路口等。 ?。ㄋ模┑缆份^長時,可以采用同一專名分段命名的形式,分段命名時方位詞應當置于專名之后、通名之前,如XX東路、XX西路。道路超過10千米時一般需分段命名。 ?。ㄎ澹┳呦蚱叫邢噜彽膬蓷l道路,如使用同一專名,采用方位詞置于專名之前的形式命名,如東××路、西××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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